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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救救我的女儿吧!!!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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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福建省南平地区松溪县河东横垅村人。我的女儿周婧煊,一个月前不幸被查出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。目前在福建省协和医院住院。只进行了第一次化疗,就已花光家中所有积蓄,举债数万元。我只是乡间的一名普通农民,夫妻早年离异,生活一直过得很拮据。女儿曾获得绘画方面多项国家级的奖项。望着被病魔折磨得痛苦挣扎的女儿和医院巨额的医疗费,我已走投无路了。我心都碎了……
为了挽救一个幼小的生命,请帮帮我们吧!
周丰贵叩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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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福建省南平地区松溪县河东横垅村人。我的女儿周婧煊,一个月前不幸被查出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。目前在福建省协和医院住院。只进行了第一次化疗,就已花光家中所有积蓄,举债数万元。我只是乡间的一名普通农民,夫妻早年离异,生活一直过得很拮据。女儿曾获得绘画方面多项国家级的奖项。望着被病魔折磨得痛苦挣扎的女儿和医院巨额的医疗费,我已走投无路了。我心都碎了……
为了挽救一个幼小的生命,请帮帮我们吧!
周丰贵叩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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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申请当地红十会重疾援助,是其中一个办法,就申请先期医疗费用预支,但有点困难,要争取!

其中省的有关救助办法如下:

五类贫困大病患者 可申请医疗救助

五类大病:恶性肿瘤、急性白血病、尿毒症、先天性心脏病、再生障碍性贫血

2011年5月起,我省患有恶性肿瘤、急性白血病、尿毒症、先天性心脏病、再生障碍性贫血的贫困患者可申请大病救助。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红十字会提出救助申请。

根据自5月1日起施行的《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》,我省将设立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,省红十字会、设区市红十字会分别负责省级、市级“大病救助基金”的筹集、管理和使用。

救助原则

“大病救助基金”按照同等条件依申请顺序受理,量入为出、有限救助,原则上每年度的救助金发放总额不透支。紧急救助需要或符合条件的特殊救助对象,住院期间发生缴费困难,可申请预支住院费,原则上预支款不超过住院总费用的25%,由“大病救助基金”直接拨至收治的定点医院。

救助对象

重点优抚对象(含革命五老人员)、城乡低保对象、农村“五保”供养对象、重度残疾人、低收入家庭;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及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重特大疾病患者。低收入家庭,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以内(含两倍);其他特殊困难家庭,指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、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。

救助标准

对救助对象因患上述疾病住院治疗而产生的大额医疗费用,扣除各种医保及补充医保报销,扣除其他社会救助部分后,所余的由个人负担费用(含目录内药品诊疗及抢救时使用无法替代的目录外药品费用),确实自付困难需要救助者,由“大病救助基金”给予一定比例的救助。

凡治疗的自付费用在3万到5万元(含5万元)的,按50%给予救助补偿;治疗的自付费用在5万到10万元(含10万元)的,按60%给予救助补偿;治疗的自付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,按70%给予救助补偿;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“五保”供养对象的救助补偿比例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%。原则上每人每年救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。

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,院方应对其免收挂号;住院床位费、护理费减收50%;大型设备检查费(核磁共振、CT、心电图、脑电图、彩超)、手术费减收20%;如因急诊住院,定点医疗机构应开通绿色通道,先行予以收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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